2019下半年廣西教師資格證認定流程如下:
(一)網上申報。
申請人員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進行網上注冊和填報申請人信息,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申報。
(二)現場確認。
申請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前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現場確認點提交相關申請材料。現場確認時須提交的材料如下:
1.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原件。
2.戶籍在我區的已畢業人員需提供戶口簿(本人頁)原件;應屆畢業生需提供《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在讀專升本學生和在讀研究生需提供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持有我區有效期內居住證的已畢業人員需提供居住證原件;港澳臺居民需提供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駐守在廣西壯族自治區的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應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定而定,證明應明示申請人屬于該部隊。
3.學歷證書原件。港澳臺學歷還需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還需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
4.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醫院出具的《廣西壯族自治區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體檢表上的結論應明確填寫“合格”或“不合格”(體檢結論有效期為1年),并加蓋體檢醫院公章。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
6.《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也可提供打印好的“網頁版”考試合格證明。
7.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人員,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
8.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標準相片1張(小2寸,3.5×4.5cm,與網上報名電子照片同版),照片背面應注明申請人姓名和報名系統分配的8位報名號。
9.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特別說明:申請人在網上申報時,認定系統對學歷、考試合格證明、普通話信息驗證通過的,現場確認時則無需再出示原件。對于國家認定信息系統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員除學歷證書原件外,還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學信網在線申請),否則視為不合格學歷將不予受理。申請人員應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時申請認證報告。
(三)資格認定。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根據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的審查意見,在受理申請期限終止之日起30個法定工作日內作出資格認定的結論,并以適當方式將認定結果通知申請人。
(四)頒發證書。
經認定具備教師資格的人員,應按照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的通知要求,按時到指定地點領取教師資格證書。